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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项目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 发布人:  管理员
  • 加入时间: 2021-12-09
  • 所属分类: 工程类
  • 该文价格:   250.00(元)
  • 所属行业: 
  • 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
  • 项目咨询: 4009661839

项目正文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站台门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 招标条件

1.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站台门系统项目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11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资本金及融资现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所属地区:姑苏区

 (2)工程规模:7号线工程(莫阳~红庄)长约29.6km,全地下敷设,全线设站26座(不含红庄站),其中换乘站8座(不含红庄站),平均站间距约1.18km。7号线北延伸线及支线全长7.5km,暂按设4座车站考虑(含石港路站),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3座。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2024年12月24日(北延伸线及支线暂定至2025/12/24,具体以批复工期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号

标段内容(名称、数量、规格)

合同估算价(万元)

SRT7-8-1

招标范围:1、全线(含南延1个站、北延伸线及支线)30座地下车站60侧站台站台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站台门工程(包括样机)的设计、制造和测试、系统设备、软件以及各设备的运输、安装指导、项目实施阶段所有的BIM工作、各阶段的试验、测试、调试、培训、开通和质保期工作;2、7号线30座地下站站台门系统所属所有设施、设备的十年维保工作。

14420.5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应至少具有一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已开通试运营线路(须满足不低于10个车站的规模)的站台门/屏蔽门供货业绩(以合同和已开通运营业主证明材料为准),且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3)投标人所投站台门核心部件的要求:

①核心部件具有已开通试运营不少于3年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业绩,以合同和用户证明为准;

②站台门核心部件如非投标人自己生产,该投标人须获得站台门核心部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提供相关授权书);

注:核心部件指门机、门控系统。

(4)投标人须设项目负责人一名,且项目负责人2016年至今具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站台门/屏蔽门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5)投标人须具有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
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8)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12/09 上午9:302021/12/14 下午17:00止,从本公告发布媒介网站下载专用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原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及原件的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2021/12/20 下午13:002021/12/20 下午13:3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4楼,具体资审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四楼大屏幕)递交预审材料(含原件),最终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资审材料的单位为准。

注:请投标人在将资审材料递交前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4.45.174/TPBidder/login.aspx)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注册流程及材料请阅读《关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及CA激活相关注意事项》,链接http://www.szzyjy.com.cn/Front/infodetail/?infoid=f4e544c7-1e72-40bd-a77e-cb9d53a4b21b&categoryNum=006003

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七、其它明确事项

(1)项目概况(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由新建段和已建段组成,其中新建段北起相城区莫阳站,经过相城高铁新城、澄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湖西CBD、吴中经济开发区,终点与已建4号线主、支线接轨站红庄站衔接;新建段全长28.67km,全地下敷设;新建段同时包含从已建段终点站木里站延伸至新建旺山站;全线设站26座,其中换乘站13座,平均站间距1.15km,线路北侧设莫阳停车场。新建段设2座主变电所,分别为新建蠡塘河主变电站、已建赏湖主变电所(与2号线共享)。

7号线本期工程建成后与4号线支线(8个车站)贯通运营,本工程包含4号线支线站台门系统的贯通及拆解等相关内容。

本工程同时包含从已建段终点站木里站延伸至新建旺山路站,以及7号线北段延伸线部分。7号线北段延伸线及支线全长7.5km,暂按设4座车站考虑(含石港路站),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3座,平均站间距1.83km。

7号线本期工程26座车站、7号线北延伸线及支线4座车站均为地下车站,根据通风空调制式采用全高封闭式站台门。

(2)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专用文本格式从本公告上自行下载);

(二)附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合同和已开通运营业主证明材料为准)、核心部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合同和用户证明为准);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以佐证); 

5)站台门核心部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有);

6)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7)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3)本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还)(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原件核查不采用现场面对面核对方式,投标人在提交资审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所需核查的相关原件,原件请单独装袋,袋内需附原件清单,资格预审结束后即通知退回。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以查验的原件为准,有关批文、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原件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本项目与8号线SRT8-8-1标同时资格审查,投标人如同时报名两个标段,在资格预审时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在SRT7-8-1标资审室提交即可。

1)企业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和已开通运营业主证明材料为准)、核心部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和用户证明为准);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以佐证);

4)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站台门核心部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有);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原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社保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7)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的规定,对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公布扣分的,在评标阶段将予扣分;招标人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将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上报监管部门。

(7)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3~4家,招标人将重发一次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含),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8)投标人可同时申请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站台门系统项目SRT7-8-1标与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站台门系统项目SRT8-8-1标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优先中报价高的标段。

(9)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10)友情提示: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如系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到苏后将会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活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zzyjy.com.cn:8086/”、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上发布。

九、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210室

联系人:张哲、周尤华

传真:0512-68781883

电话:0512-68781883

E-Mail1169473186@qq.com

十、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郑俊

电话:0512-69899999-9166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12/09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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