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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放街道吉祥幼儿园和硕放中学东侧幼儿园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硕放街道吉祥幼儿园和硕放中学东侧幼儿园新建工程硕放街道吉祥幼儿园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硕放街道吉祥幼儿园和硕放中学东侧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硕放街道吉祥幼儿园和硕放中学东侧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1]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硕放街道吉祥幼儿园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新建硕放街道吉祥幼儿园,该项目位于硕放通祥路与川桥头河交叉口西北角。新建硕放中学东侧幼儿园,该项目位于通祥路东侧、长甲房产西侧。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硕放通祥路与川桥头河交叉口西北角,总用地面积为88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575.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538.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37.46平方米,建设一栋18班制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教学用房、户外活动场地和地下停车场等,最大建筑高度为14.25米,单跨跨度(最大):16米。
2.1.3 合同估算价:76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4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1月01日,竣工日期:2023年03月26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幕墙、装饰、室外市政、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电梯采购安装等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注: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定义: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桥梁等),不包括厂房、住宅、酒店式公寓。)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申请表。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所注金额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19/11/30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11/30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08/30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9:00 时至2021年12月06日 16: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9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三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35号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栋910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彬 

联系人:

潘琳芳 

电话:


电话:

0510-85217757 

传真:


传真:

0510-8521775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jsjinnuo666@163.com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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