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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段344省道至267省道连接线扩建工程项目


沭阳县段344省道至267省道连接线扩建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沭阳县段344省道至267省道连接线扩建工程项目 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沭发基【2021】177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批准,项目业 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沭阳县高墟镇湖东片区境内,本工程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与S344省道交叉口处,终点位于与S267省道交叉口处。本次实施范围仅为沭阳县境内段,沭阳县范围内长度为4246.099m,按照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设1个施工标段,即沭阳县段344省道至267省道连接线扩建工程项目标段

招标范围包含:路基、路面、交安、绿化、照明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 工期

工期:18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年。 

2.4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单位进场,经计量完成工程量的 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结算审计,审计结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结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金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业绩要求:2016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4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b.项目总工:具有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

a.专职安全员: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 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b.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投标人须将证明原件或查询结果打印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 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交通局大楼6楼 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第二汽车综合楼4楼

邮编:223600         邮编:223600

联系人:薛方琪      联系人:叶苏云

电话:13605242839     电话:15370538567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开始时间,本项目为远程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时间为项目的开标时间。

8.4 本次投标预约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预约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宿迁市交易平台不需缴纳文件费)。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5)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1 年12月09日 9:30 。

8.5本项目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02111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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