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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岗湖影视文化娱乐中心建设项目(影院)装修工程



天岗湖影视文化娱乐中心建设项目(影院)装修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381002001

 

泗洪天之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天岗湖影视文化娱乐中心建设项目(影院)装修工程已经洪行审投资发【202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天岗湖影视文化娱乐中心建设项目(影院)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天岗湖

1.2 工程规模:

天岗湖影视文化娱乐中心建设项目(影院)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控制价约为115.17万元。

1.3 工    期:4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12-2022.01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量30%时,付合同价款的8%,完成工程量 6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 25%,完成工程8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97%, 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按审计价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天岗湖影视文化娱乐中心建设项目(影院)装修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否;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 其他条件:

4.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 拟派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3.7 无行贿受贿行为: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3.8 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有骗取中标、串标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单位参与投标。

4.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2日 09:002021年11月26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2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9883662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天之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天之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县新行政区永昌财富广场B区5楼5005室

联系人:董伟伟

联系人:谢慧、宋明珠

电  话:18251491405

电  话:13511798888、18751002097

传  真:/

传  真:/

邮  编:223900

邮  编:223900

E-mail/

E-mailsihongyc@163.com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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