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坝营镇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坝营镇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2022]0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均为原道路翻修,原拆原建、不加宽。混凝土路面翻修硬化21771平方米;便道(面包砖)硬化76398平方米;铺设雨水管1020米;铺设污水管1020米;雨水检查井27座;污水检查井27座;雨水收水井27座;雨水口连接管45米。共分为六个标段,一标段:大马屯村;二标段:小马屯村、张屯村;三标段:前坝营村、后坝营村、焦三店村;四标段:尹三店村、后敖村、徐村、沙于村;五标段:前敖村;六标段:李家庙村;具体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其投标资格将不予接受: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6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06 00:00:00至2022-09-13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正副本之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hb.zcjb.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报价部分)上传失败或上传不完整,造成无法正常评审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河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品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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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清河县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1889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宋敏娜 | 联系人: | 赵红强 |
电话: | 0319-8102008 | 电话: | 0319-3157958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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